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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播们注意,抖音最严新规开始执行
    2023-10-08 15:22:24

    主播们注意,抖音最严新规开始执行

     李松月 电商头条 2023-09-08 19:57 



    抖音对直播间的整顿还在继续。


    日前,抖音直播发布了新版“健康分”体系,以评估主播的直播健康情况,对直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具体来看,抖音将通过健康分的分值衡量直播行为的健康情况,并根据分值不同,对主播账号采取阶梯管理体系。


    新规显示,健康分满分100分;通过优质主播申请,分值上限可提升至110分;通过专业主播申请,分值上限可提升至120分。


    除了分值上限的区别以外,新规还对主播等级进行了划分:粉丝数<10万,或近7日直播间观看人数平均峰值<2万的主播等级为1级;粉丝数在10万和100万之间,或平均峰值2-5万的主播为2级;粉丝数≥100万,或平均峰值≥5万的主播为3级。



    不过,这里的等级越高不代表能够享受更多特权,反而意味着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根据健康分扣分规则,如果主播所产生的内容信息或直播行为存在含有展示低俗,宣扬不健康婚恋观;炒作、博眼球、蹭热点,包括但不限于以卖惨、出轨、家暴、炫富、引战、恶搞、虐待、吵架等剧本炒作或通过刻意制造夸张、怪异、猎奇噱头等方式和情形的,属于严重违规,会扣除4-8分;


    带有性暗示、低俗趣味内容、宣扬伪科学、含有引导不良价值观、宣扬畸形审美或违背公序良俗及侮辱、诽谤他人等的直播,属于中等违规,会扣除2-4分健康分;


    着装暴露、恐怖、不雅,语言低俗,含危险行为或可能引起用户模仿的不安全行为,多账号开播等则属于一般违规,会扣除1-2分。


    在这一基础上,违规的2级和3级主播还会额外加扣0-5分。


    如果当前健康分≤69分,主播可能会受到不可进入排行榜、限制或禁止PK、推荐流量减少、收益提现限制、关闭礼物收入功能、无限期封禁直播等处罚。


    正如抖音官方所说,新版健康分体系是为了倡导主播、尤其是热度较高的主播发挥正向积极的引导作用。因而越是粉丝多、人气高、影响力大的主播,越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言行举止。


    据悉,新版健康分将会以试运行的状态运行一段时间,已经于9月7日开始,10月底前覆盖全部内容主播。正式上线时间和方式平台将另行通知,预计在年底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抖音在这里也提到,健康分体系主要针对的是“内容主播”。


    但这并不意味着带货主播们可以“逃过一劫”,我们看到抖音对于整个直播生态的治理,都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决心。


    加大惩治力度,抖音快手优化直播环境


    今年8月初,抖音发布了一份《户外直播管理规范》。跟以往不同的是,针对低俗搭讪、恶俗PK及恶意炒作几类行为,平台宣布将不再进行警告等提示,视严重程度直接进行短期或长期封禁直播权限。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5-8月,抖音直播采取定时巡查、集中整治等方式,共处罚涉及户外低俗直播行为的账号20余万;8月至今,抖音直播又处罚了267379个账号——其中有很多都直接被无限期回收直播权限。


    由此可见,对于一些低俗、恶俗的直播内容,平台纷纷摆出了0容忍的态度。


    另一边的快手,也在今年进一步加强了直播PK内容的治理,且进行了多轮违规公示。


    针对直播PK过程中的叫嚣引战、辱骂诋毁、低俗恶俗惩罚、危害身体健康、利用玩法功能违规诱导等行为,快手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对账号或直播间采取警告、限流、屏蔽、功能权限回收、封禁直播等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快手也注意到了会有一些主播“钻空子”,选择换号开播、利用小号执行惩罚、利用短视频发布惩罚视频、利用站外渠道发布惩罚视频等等。这些行为一经发现,还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处置。



    除了这些秀场类、才艺类、PK类的内容主播以外,各平台对于带货主播也有另外一套规范体系。


    由于内容主播依靠打赏获得收入,带货主播则主要通过带货佣金获取收入,二者会涉及的违规行为也有很大差异。像是抖音对于带货主播的行为规范,就更加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前不久,抖音将“直播憋单”列入直播间违规玩法,视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扣除12分信用分,封禁账号带货功能。


    同属违规玩法的还有引导私下交易、诱骗秒杀、虚构赠送、低价引流、违规买赠等。除此之外,抖音还一一列举出了虚假宣传、低质内容、引人不适、色情低俗、作弊、侵权、不良行为等接近二十个违规场景,每个场景还有对应的具体违规类型……


    这些都属于抖音定义的“电商创作者”违规行为,适用的是12分满分的“信用分”体系。具体的处罚也是根据信用分不同的节点,予以商品分享功能一定的限制或永久关闭。



    不难看出,抖音对于内容主播和带货主播,都有一套评分系统。前者适用“健康分”,后者则适用“信用分”。顶格处罚也完全不同,一个是关闭打赏功能,一个是关闭商品分享功能。


    之所以选择用评分、扣分的形式进行处罚,一方面是避免“一刀切”,为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也是在积极落实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


    分级分类管理,直播行业建立成熟规范


    202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10条就是要构建行业制度体系:


    “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对主播账号实行基于主体属性、运营内容、粉丝数量、直播热度等因素的分类分级管理


    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应当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直播时长和单日直播场次、场次时间间隔等方面合理设限,对违法违规主播实施必要的警示措施……”


    此后2022年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也明确指出,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如果说各平台频繁更迭的新规,将网络直播行业抬上了正轨,那么分级分类的管理制度探索,则进一步建立起了成熟的规范体系。


    我们相信,在行业共同的努力下,网络直播作为新时代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其能够带来的正面价值将会远远超过负面影响。更加细化的直播规范,也将推动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



  • 江山市举办首届“江山·匠播”职工技能竞赛
    2023-10-08 15:19:15

    江山市举办首届“江山·匠播”职工技能竞赛

    江山电商发布 2023-08-01 09:54 




    为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车间直播+工匠主播”工作的深入实施,传播推广“硬扎、精益 、创新”的江山工匠主播文化,助力江山重振工业雄风,7月28日上午,由江山市总工会、中共江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江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办,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江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联合工会承办的江山市首届“江山·匠播”职工技能竞赛成功开赛,吸引了来自全市网络主播行业的30多名职工踊跃参加。




    “宝贝们,大家看,我手上的是蜂皇浆,蜂皇浆含有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B等营养物质,适量摄入有助于提高免疫力,增强体质。今天,我们申请到了优惠价,要买的宝贝们抓紧下单啦!一定要为中国蜜蜂之乡打call哦!”在赛场上,参赛的主播们拿着江山的特产和工业产品在网络平台上叫卖,有的激情澎湃、有的妙语连珠、有的互动频频,主播们耍出“十八般武艺”,互相比拼,展现出“硬核”的直播带货能力。



    参加本次竞赛的主播,来自电子商务、木门、食品、汽车检测、文化传播等行业,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位专业评委根据参赛者在直播间的表现,从主播形象、直播场景、直播话术、互动能力、产品知识、销售技能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



    ▲江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廖勇兴为一等奖获奖选手颁奖


    ▲江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网络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郭燕波为二等奖获得者颁奖


    ▲江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征迁服务中心主任徐玲珑为三等奖获得者颁奖


    经过激烈的比拼,来自浙江百家万安门业有限公司的毛晓敏荣获一等奖,并被授予江山市金牌职工荣誉;刘梦霞、徐艳、王勇荣获二等奖;金燕燕、周跃艺、郑欣怡、毛琛柯、吴程荣获三等奖。江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廖勇兴,江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网络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郭燕波,江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征迁服务中心主任徐玲珑分别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进行颁奖。



    近年来,江山市聚焦工业主战场,创新推出“工匠主播+车间直播”的电商新模式,目前已建立车间直播间50多个,培育直播工匠200多名,接收到“云”订单超10亿元。一批具有江山特色的木门、消防器材、羽毛球、蜂产品通过直播间,走出江山,走向世界各地。



  • 农民主播“上线”丨江山市粮油电商直播培训班圆满结业!
    2023-10-08 15:17:12

    农民主播“上线”丨江山市粮油电商直播培训班圆满结业!

    江山电商发布 2023-08-02 09: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培育发展壮大江山电商人才队伍,激发江山新型职业农民的就业活力,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7月24日上午,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江山市一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省江山市粮油电商直播销售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在江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拉开了帷幕。本次培训为期5天,60余名高素质农民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围绕视频剪辑详解、短视频拍摄技巧、拍摄案例实操、剪辑案例实操、直播设备的配置、直播间搭建、直播营销的整体规划、主播的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学员了解了直播电商趋势、品牌建设等知识。“理论+实操+互动”的培训让学习热情高涨,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学员们大胆互动交流,收获满满。





     此次农民电商直播培训吸引了众多创业者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了江山市农民电商直播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创业热情,营造了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参加培训的学员们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电商直播带货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也对从事电商创业更有思路、更有信心。


  • 2023年,直播电商行业有啥大趋势?
    2023-10-08 15:14:52

    2023年,直播电商行业有啥大趋势?

    江山电商发布 2023-03-17 09:49 




    2023年,直播电商行业有啥大趋势?


          直播行业进入2023年,短视频进入全新时代,用户规模超过7个亿,开播账号超过1个亿,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844亿。

          据消息,字节跳动旗下抖音平台2022年电商GMV达2080亿,约合1.41亿元人民币,从零到万亿,抖音电商仅花了3年。

          2022年直播电商依旧爆火,品牌纷纷入局抖音直播,头部达人一日三餐式开播带货,腰部、底部主播你追我赶不甘示弱。



    随着2023年的到来,直播行业逐渐化以及大环境的影响,直播电商从业者从狂热转为对直播的冷静思考,2023年直播带货比拼的是什么? 与小编一起看下去。

    1

    2023年直播带货,更加比拼内功

          2019年直播带货兴起,“流量为王”成为19年至20年直播带货的代名词,只要有流量,不管什么形式,能吸引用户眼球的方式,就可以获得更多流量,卖的动货。

          随着直播行业的规则及平台功能的完善,用户对这些不正规的直播产生审美疲劳,大家逐渐不喜欢这类型的直播形式。

          而在这些直播形式中,“东方甄选”宛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以潺潺道来的直播方式,用轻声细语的直播方式一边带货,一边讲解知识。

          “东方甄选”的爆火,让行业为之一震,消费者们感到新奇,原来直播带货还能这样玩。

          市场竞争明显,越来越多品牌、企业更注重直播内容,需要在内容上出圈才能更大程度获得消费者的关注。


    2


    店播是品牌生意的基石,品牌直播红利仍在。


          据飞瓜数据显示,22年3月,品牌店播的开播场次开始和达人直播拉开差距。

          众多品牌方开始矩阵化品牌旗舰直播间,主力稳住自营店铺大本营,接着配合达人种草、铺量矩阵化多点营销转化的策略。

          从结果上来看,已经初见成效,这意味着品牌在抖音的投入,会有自然流量和 GMV 溢出和反哺,一定程度会提升综合 ROI。所以店播号依然是品牌生意的基石,店播号的红利依然存在。基于数据趋势,我们可以大胆预测:2023 年品牌店播或将迎来全面爆发性增长。

    3

    头部主播退场,腰部主播随市场需求蜂拥而起。

          直播带货刚开始,头部主播、明星拥有绝对话语权,请到明星带货或者与李佳琦、薇娅直播间合作,销量就能保证。

          过度依赖大主播显然是不健康的状态,也不能保持稳定发展,多以品牌方开始培养腰部主播,对其进行扶持,开启了自播模式。

          直播间单枪匹马的时代已经过去,矩阵化、团队化已经是直播带货竞争有力的武器,2023 年直播带货会带来什么样的新鲜内容,请大家一起拭目以待!




  • 3·15 | 诚信规范发展,提振消费信心,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城南所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2023-10-08 15:12:58



    3月13日下午,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所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履行职责,在江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开展了诚信规范发展,提振消费信心,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全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向前来参会的电商企业及消费者普及了《消费者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知识,并以电商相关案件教育消费者关注网络平台广告用语、食品药品安全等,向消费者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倡导诚信新主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所所长朱洪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职能,努力营造重诺守信的诚信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好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农业农村部《2022 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发布
    2023-10-08 15:10:55


    近日,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布了《2022 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报告分析了全国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4个趋势:
    1、农村电商将由消费电商转向产业电商。电子商务与农业的融合将从初期的销售端网络化逐渐向生产端的数字化、智能化迈进,从农产品网络销售,到订单农业、以销定产、精品网红农货开发、区域品牌新农品、农食新消费品牌、预制菜,电子商务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全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匹配。随着兴趣电商、信任电商、社交电商等内容电商的兴起,以农村直播电商、乡村短视频、乡村网红达人分享等电商应用为先导,还将大大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加速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进程。未来,农村电商在服务带动县域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共同富裕方面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农村电商助力农业品牌化发展迎来新机遇。目前 省级重点培育的区域公用品牌3000多个,一批优秀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脱颖而出,脱贫地区品牌农产品平均溢价超过20%。随着农产品上行规模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国家品牌强农战略的推进,以及国内新型消费、品质消费的崛起,再加上电商平台和品牌公共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多重因素叠加将推动农业品牌化发展大幅提速,农村电商将凭借数字化优势为农业品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3、农村消费潜力将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逐年增加,农村市场潜力巨大,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未来,我国将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农村商业发展村电商将在县域商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依托日益高效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以及不断完善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农村电商服务农产品上行的能力将不断 增强,进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消费能力。
    4.规范发展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升级。随着电子商务监管全面趋严,农村电商过去混乱、无序的局面将加速扭转,合规化成为未来竞争的关键

  • 江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受邀参加省级荣誉授牌仪式!“百场万企”电商拓市场行动开启
    2023-10-08 15:05:55










    根据“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相关部署,推进全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2月20日下午,“百场万企”电商拓市场行动启动仪式暨杭州嘉兴跨境电商综试区开放发展对接会活动在嘉兴海宁成功举办。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出席活动并致辞。浙江省商务厅电商处及相关处室(单位)、杭州海关口岸监管处负责人,全省12个跨境电商综试办负责人,嘉兴市和海宁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出席活动。39个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代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卖家、服务商企业代表、高校智库专家等共计3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计划全年开展超百场有针对性活动,服务覆盖万家以上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流载体。接下来,省商务厅将联合全省1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百场万企”电商拓市场行动

    为引导我省跨境电商产业规模化、集聚化、规范化、品质化发展,省商务厅还在活动中为首批39家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举行了授牌仪式,江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位列其中。

    在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年度工作大会上,江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代表与其他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合作交流。



    下一步,江山市数字经产业将以此次行为契机,进一步搭建园区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助推江山品牌向阳而生、向海而行。


  • 关于申报2022年度电子商务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3-10-08 15:03:23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25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电子商务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江政办发〔2021〕23号);

    2.明确企业可享受电商扶持政策的电商项目招引协议(一事一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共性材料

    1.2022年江山市电子商务产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针对性材料

    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程序文件(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验收等);相关评定文件(各类行业主管部门或评定机构出具的文件证书等);规划文本、合同、正式发票、支付凭证等;人数、销售额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

    2.一事一议电商招引项目需提供项目协议、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三)审计材料

    涉及到需依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定的,由市商务局会同中介机构按照企业申报补助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合同、原始票据、项目投资及固定资产明细表、工程审价报告等相关材料,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中介单位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均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一式2份;

    2.申报事项对应申报的政策条款,做到一事一报并对应一套材料;

    3.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收回补助奖励资金,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申报地址:江山市北关路22号商务局二楼212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商发展中心金芬,电话:0570-4693072。



    附件

    1.2022年江山市电子商务产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

    2. 网络零售额分月汇总表

    3. 9710 9810出口额分月汇总表

    4.江山市电商项目地方综合贡献奖励资金计算审核表

    5.江山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条款及针对性材料附表(申报指南)



  • 江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3-03-19 16:27:29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仅可用于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

    第三条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奖励。(届时省级部门组成的验收组将对我市整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若绩效考评不达标的则(将)酌情减少绩效奖励)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贷款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支持建设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支持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用于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乡村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升级,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公共服务中心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对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育与就业用工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四)农村电商产业集聚。电商专业村(镇)提升改造,完善电商专业村产业体系,强化农村电商产业集聚,辐射带动周边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发展;

    (五)电商扶贫。开展与对口帮扶地区的产销对接、人才对接和服务对接,鼓励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带动贫困群体增收。

    充分利用市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和资源浪费。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符合相关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

    (二)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合法经营,管理规范;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     

    (四)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等;

    (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等。

    第七条 政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经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公开招标等形式采购后,按规定支付给承办单位。

    第八条 其他单位投资实施的项目,经审核验收通过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

    第九条 每年年底前组织专项资金申报,由承办主体向市商务局书面申报,所需材料如下(一式四份):

    (一)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含基本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三)项目承办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四)项目承办主体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五)项目承办主体承诺书(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六)涉及投资的,需提供投资额发票、资金往来凭证等;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项目明细、图片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实地核查和考评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公示后,由市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达资金支持文件,由市商务局办理拨付手续。

    第十一条 项目承办主体获得的专项资金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承办主体应接受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获得专项资金的项目承办主体应在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

    第十三条 获得专项资金的项目承办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缴扣回支持资金、取消今后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资格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三)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 江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管理办法
    2021-10-19 16:25:06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强化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山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相关工作。

    第三条 市商务局为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关工作。

    第四条 政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谋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采用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公开招标等形式实施。其他机构负责实施的项目,可由企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主体、行业协会等自主申报,经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会审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第五条 重点支持农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电商扶贫体系、农村电商产业集聚体系有关项目。

    第六条 项目承办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符合相关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

    (二)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合法经营,管理规范;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

    (四)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等;

    (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等。

    第七条 项目实施前期,各项目承办主体应及时向项目牵头部门报送实施方案和计划。由项目牵头部门对承办主体下达分阶段实施要求,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项目实施中期,各项目承办主体应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牵头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如发现进度滞后、内容不符等问题,应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中期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可取消承办主体资格。

    第九条 项目实施后期,各项目承办主体应向项目牵头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采用部门联合评审和现场验收相结合方式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相关资金补助。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江山市电子商务“十县百亿”工程实施方案
    2020-11-03 17:00:02


    为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发挥电子商务“双创”引擎作用,推动全国“一县一品”地标农产品产销协作,完善我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打造全国知名的网销农产品集散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电子商务“十县百亿”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全国“一县一品”地标农产品产销协作,完善我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输出“县域电商•江山模式”,着力构建合作共赢的精准扶贫新型模式。


    二、总体目标


    整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资源,对接全国“一县一品”地标农产品,与10个以上县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三年努力,打造10个以上线上知名的地标农产品品牌,到2020年实现全市网络零售额超100亿元目标,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网销农产品集散中心。


    三、工作内容


    (一)建设农产品集散中心


    建设年储存3万吨生鲜的农产品C端集散中心,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冷链物流承接设施。整合我市现有冷链仓储资源,全力解决生鲜类产品冷链仓储问题,打造全国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全国地标性生鲜类产品华东仓,为推进“十县百亿”工程农产品集散提供保障。


    牵头部门:商务局、贺村镇


    配合部门: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农办、团市委、经济开发区


    (二)建设快递产业园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建设以智能仓储、分拣、包装、配送体系及电商招引、孵化为一体的快递产业园。争设快递物流江山分拨中心,引导顺丰、四通一达等快递物流公司集聚发展,降低电商企业物流成本。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服务业办、财政局、国资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邮政局


    (三)引进培育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


    进一步完善电商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三年内引进或培育年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15家,引进或培育年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6家,引进或培育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3家,进一步强化我市农产品电商渠道优势。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经济开发区、招商局、财政局、服务业办


    (四)开发农产品电商信息交互系统


    提升农产品电商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建立农产品电商信息交互系统,对我市农产品电商的信息发布、订单处理、交易数据、信息反馈等进行收集整合,集中予以展示和分析,提高农产品电商的信息交互能力。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


    (五)举办农产品电商资源对接会


    精准对接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县域,筛选县域地标农产品,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考察洽谈,尽快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每年在我市举办一场全国性农产品资源对接会暨江山猕猴桃电商节,为推进“十县百亿”工程农产品集散提供资源对接平台。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农业局、林业局、农办


    (六)实施地标农产品精品计划


    指导合作县域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地标农产品产销协作机制,培养农户订单意识、品牌意识,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品质监控体系,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为地标农产品上行提供品质保障。重点打造一批以江山猕猴桃、鸽子蛋、绿牡丹和白水苹果、蒲城酥梨等为代表的地标农产品品牌。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


    (七)建立零散农产品上行机制


    针对农户零散农产品上行难题,借鉴江山“萝卜白菜”平台“店商+电商”融合发展经验,打造“农户+合作社+农村网点收集+连锁物流配送+社区网点自提”本地销售模式。指导合作县域布局建设连锁门店,开通020业务,打通农户农产品上行渠道,同时指导合作县域整合快消品供应链,发展新零售业务。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经济开发区、农业局、林业局、农办


    (八)建立农产品电商标准化体系


    建立完善我市农产品电商运营机制,创新运营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制定我市农产品电商采购流通环节标准化体系,涵盖采后处理、包装配送、储藏保鲜和售后客服等各个环节,着力打造农产品电商的“江山模式”。


    牵头部门: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农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商务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局、农业局、林业局、国资办、经济开发区、农办、团市委、服务业办、统计局、邮政局、贺村镇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十县百亿”工程,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重点宣传和跟踪报道,着力打响“十县百亿”工程品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实施“十县百亿”工程,推动全国“一县一品”地标农产品产销协作,完善我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快实现“县域电商•江山模式”输出。


    (三)强化资金保障。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县域考察对接、举办全国性农产品资源对接会暨江山猕猴桃电商节、农产品电商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信息交互系统建设等,有效保障“十县百亿”工程顺利实施。


    (四)建立考核机制。分解落实“十县百亿”工程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